ISP经营许可证牌照办理要求
一、办理要求
1. 企业资质:
o 申请者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o 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经营电信业务”或相关字样。
o 如果企业股东涉及外资,需确保外资成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2. 人员配置:
o 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与ISP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o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简历、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o 至少3名及以上人员需提供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至少2名人员应与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3. 技术条件:
o 企业应具备开展ISP业务所需的技术条件,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器、安全防护措施等。
o 需要提供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以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已取得)。
4. 资金实力:
o 企业应具备与开展ISP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o 省内范围经营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跨地区范围经营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合规性:
o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管理部门的规定,确保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o 需要提供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所需材料
申请ISP经营许可证牌照时,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公司基本资料:
o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o 公司章程及相关工商档案查询材料。
o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 人员资料:
o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简历、毕业证书等。
o 至少3名人员的社保证明。
3. 技术条件资料:
o 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协议。
o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已取得)。
o 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器、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证明材料。
4. 财务资料:
o 公司近期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o 验资报告(新设立的公司或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的公司需提供)。
5. 其他材料:
o 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o 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o 如果涉及外资,需提供外资成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意向:企业首先需要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或国家工信部(根据业务覆盖范围确定)提交办理ISP经营许可证牌照的意向。
2. 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上述所需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准确。
3. 审核与决定:通信管理局或国家工信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企业提供额外信息或配合实地审查。审核通过后,将颁发ISP经营许可证牌照给企业。
4. 领取许可证并公示:企业需按照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ISP经营许可证牌照,或通过邮寄方式获得。领取后,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