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哪些要求
一、申请主体资格要求
1. 企业类型:申请者应当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如需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需经过特别审批,并获得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
2. 信誉与经济实力: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能够承担起出版物经营活动的相关责任。此外,申请者的注册资金应达到一定规模,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出版物采购、存储和销售。
二、经营场所与设备要求
1. 固定经营场所:申请者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用于展示和销售出版物。经营场所的面积、位置、布局等需符合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例如,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此外,申请者还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2. 必要设备:申请者应具备与出版物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必要的通讯设备和一定数量的出版物存储设备等。这些设备应能够满足出版物采购、存储、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三、专业人员与管理制度要求
1. 专业人员:申请者应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包括具有相关学历背景的负责人员和一定数量的专业销售人员等。这些人员应具备出版物经营活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出版物采购、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企业,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 管理制度:申请者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进货验收制度、退货制度、库存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应能够确保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规范化、合法化和信息化,申请者还应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实现出版物经营活动的全程可追溯。
四、法律法规遵守与合规经营要求
1. 遵守法律法规:申请者应严格遵守《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出版物经营活动。例如,不得销售盗版、侵权出版物,不得传播违法信息等。
2. 合规经营:申请者应按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合规经营。这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定的渠道进货、销售出版物;按照规定的价格进行交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经营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