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都需要什么材料及办理周期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一、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提前明确三点:


  1、明确当前所从事行业


  2、明确所从事的业务经营范围(纯业务、无地域之分)


  3、明确当前业务的组织盈利模式。


  二、如网站中含有前置审批(特殊行业)内容,则需要首先通过行业前置审批后才可以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运营游戏需注册资金实缴1000万人民币,非游戏产品需实缴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验资报告


  3、公司章程


  4、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业主产权证明


  5、8名人员身份证及学历证扫描件


  6、网站内容中含有拟申请经营产品的内容


  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周期


  1、提交审核(1个工作日)


  2、运作沟通(10个工作日)


  3、审批通过(5个工作日)


  4、取证送达(3个工作日)


  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开展互联网文化会受到处罚


  根据《无照经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没收企业从事相关活动的所有设备,根据企业从事互联网文化的进度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3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单位审批(实施机关:文化部)。2、《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国函[2012]177号)同意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28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编码。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文化部令第27号)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审批,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4、《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第37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单位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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